材料處理
【注釋】
本類主要包括沒有列入其他類別的,對有機物質、無機物質或物品進行機械或者化學處理或者加工的服務。
按分類的要求,只有在為他人進行處理或加工的情況下,商標才視為服務標志。根據(jù)分類的同一要求,在某人將經過處理或加工的物質或物品進行交易的各種情況下,商標都被視為商品標志。
尤其包括:
——對物品或物質進行加工的服務,包括改變其主要特性的處理服務(如染服裝);按正常分類,維修服務應該列入第三十七類,但若是進行了這樣的改變,即可列入第四十類(如汽車防沖擊裝置的鍍鉻處理);
——在物質生產或建筑物建造過程中的材料處理服務,如切割、加工成形,磨光或金屬鍍層方面的服務。
尤其不包括:
——修理服務(第三十七類)。
4001 綜合加工及提供信息服務
4002 金屬材料處理或加工服務
4003 紡織品化學處理或加工服務
4004 木材加工服務
4005 紙張加工服務
4006 玻璃加工服務
4007 陶器加工服務
4008 食物、飲料加工服務
4009 剝制加工服務
4010 皮革、服裝加工服務
4011 影像加工處理服務
4012 污物處理服務
4013 空氣調節(jié)服務
4014 水凈化服務
4015 單一服務